• 買賣找東森 成交發發發

    活動期間:2024年01月01日~2024年6月30日止

    • 預約到店賞屋送E幣500元

    • 委託東森房屋直營門市銷售不動產,並簽訂委託銷售契約者(包含一般約及專任約,委託期間達60天(含)以上),送E幣500元

    • 買賣雙方皆由東森房屋直營門市仲介成交,成交總價500萬元以上,服務費滿額(成交總價6%)買賣雙方各送88,000元東森購物提貨券

    • 成交大禮包-於東森房屋直營門市成交客戶可透過連結進入專屬賣場,享有專屬優惠價格。(專屬連結請洽各店領取)

服務據點

高雄市鼓山裕誠路1137號
07-5535799
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146號
07-5571567
新北市中和區宜安路122號
02-29265523
高雄市鼓山區大順一路861號
07-5228868
高雄市苓雅區三多四路33號
07-3311136
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3號
02-22210390

活動辦法詳細說明及注意事項

  1. 受領人不得指定獎項內容或要求更換、折現,領取資格不可轉讓或補發, 並受有關條款約束,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換等值禮品之權利。

  2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; 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領取資格。不合資格者,由本活動工作人員直接取消領取資格。

  3. 受領人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並無不實情事,亦無侵害他人權益或偽造、 變造他人資料。若有不實,須負一切民、刑事責任,主辦單位亦得取消其參加或領取資格。

  4. 受領人須依主辦單位通知配合於指定時間、地點,進行相關文件繳交及領取作業, 領取特殊商品或有價證券時,須憑雙證件(身份證及第二身份證明文件),並填具各類所得申報單, 提供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,影印清晰供明顯辨別,避免影響禮券兌領權益;如委託他人領取, 另填具代領委託書,亦須一併提供代領人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,如無法配合者,將視同放棄(限台灣本島)。

  5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本項活動須計入個人年度所得,另依所得稅法§94-1條, 本公司不再主動寄發扣繳憑單予受領人,受領人若無法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 其稅務相關規定請參照財政部全球資訊網。

  6. 領取資格亦不可轉讓或出售他人,若有造假不實者,得依本活動辦法規定取消領取資格。 (未滿18歲者,須由法定代理人陪同領取)。

  7. 相關規定依領取通知及東森房屋官方網站上公告為準, 東森房屋將保有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內容之權利,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後決定權。其他未盡事宜, 悉依中華民國法條規定辦理。

  8. 活動網頁上方「買屋找東森.成交發發發」內容應注意, 買賣雙方皆由東森房屋直營店仲介成交者, 買賣方各送88,000元東森購物提貨券, 成交總額限制於500萬以上且實收總價6%之服務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