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定合法地政士簽定買賣契約及辦理產權移轉
本公司提供合格之特約地政士,如果買賣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話,可 以由仲介公司指定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及相關手續。最好也多利用「價金信託 履約保證」,經由第三公正人來控管交易價金支付,避免賣方收了款後卻不 履行交屋的風險。目前較知名之房仲品牌皆有特約之地政士。
簽約前也最好清楚下列事項
【瞭解稅費的負擔】
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中應載明各種稅費由誰負擔,買賣不動產所應負擔 的稅費種類(詳如第19頁),除依法令規定外,其餘稅費由誰負擔,應在 契約中明訂,以免日後發生糾紛。
【與所有權人簽約】
買方要簽買賣契約,應與賣方親自簽章,賣方必須具有處分權,如由代 理人代簽,要注意是否有授權書,確定所有權人就是賣方,這樣比較不會受 騙。而且對於不動產的坪數、價格、及屋內現狀、隨附設備等都要寫清楚。